简介
如果你正在寻找一本充满奇幻与冒险的东方仙侠小说,那么《本征真界》将是你的不二选择。作者“天驱盏晔”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关于袁珺瑶鹤苋的精彩故事。目前这本小说已经连载,喜欢这类小说的你千万不要错过!
本征真界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1983年的盛夏,蝉鸣撕咬着江苏北部乡下的每一寸空气。
毒辣的头烤得土坯房的麦秸顶泛起焦糊的热气,连墙下的野草都蔫头耷脑地蜷着叶子,提不起半分生机。
就在这一年最热的中伏天里,袁家的土坯房里传出了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瘦得像小猫一样的女娃娃,降生在了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这个家穷得叮当响,土坯房里除了一张掉漆的木床、一个豁口的陶罐和一口用了十几年的铁锅,再找不出一件像样的家当。
女孩的父亲袁兴华,是个土生土长的庄稼人,却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年少时读书极有天分,小学年年都是品学兼优的尖子生,顺顺利利考上了乡里的初中,可刚念了两年,家里就突遭变故,父亲重病卧床,家里一下子没了顶梁柱,下面还有三个姐姐,最小的三姐正考上了大学,凑不齐学费。
十几岁的少年咬着牙,撕了自己的课本,退了学,一头扎进了地里,又跟着村里人去外地拉货、打零工,一分一分地攒钱,供三姐读完了大学,也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这一辍学,就是一辈子。他这辈子再也没回过课堂,一辈子困在了这片黄土地里,出而作落而息,手上的裂口叠着裂口,脊背被繁重的农活压得早早弯了下去,从没享过一天清福。
村里相熟的人,都习惯喊他一声老袁,叫了几十年,连他自己都快听惯了这个称呼,只有在正经办事的时候,才会提起自己的大名袁兴华。
女孩的母亲万秀涛,也是个本分的农家妇女,跟着丈夫守着几亩薄田,持着家里的大小事,温柔又坚韧,一辈子跟着丈夫吃了不少苦,却从没抱怨过一句。
在那个的年代里,头一胎生了个女孩,夫妻俩心里难免有几分遗憾,却从来没有过半分苛责。
村里的闲言碎语像风一样飘进家门,说袁家断了香火,说女娃娃都是赔钱货,夫妻俩听着,只会闷头把院门关上,半句难听的话都不会传到女儿耳朵里。
袁兴华因为自己没能读完书的遗憾,比谁都明白读书和前程的重要性,也比谁都疼这个女儿。他总说,丫头也是自家的骨肉,只要她想读书,就算砸锅卖铁,他也供。
他们给这个女娃娃取了个贱名叫狗剩。
老辈人都说,贱名好养活,能挡灾避祸,让孩子平平安安长大,不会像村里好几个女娃娃那样,没熬过襁褓就没了气息。
他们对这个孩子的第一个期望,是能活下来,别早夭。
第二个期望,便是她能平安顺遂,能读书识字,不用像他们一样,一辈子困在这黄土地里受苦。
至于生个男孩传宗接代的念想,他们只藏在自己心里,从来没让这份遗憾,落在女儿身上半分。
这个叫狗剩的女娃娃,就这么在父母小心翼翼的呵护里,在贫瘠的子里,一点点扎下了。
她从小就瘦,胳膊腿细得像芦柴棒,脸上没什么肉,唯独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像盛着夏夜的星星,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像极了她父亲年少时那股不肯低头的劲儿。
别人家的孩子还在爹娘怀里撒娇的年纪,她已经能踮着脚帮母亲烧火、喂猪、挖野菜,小手被柴火熏得黢黑,被野菜的锯齿拉出道道小口子,也从来没哭过一声。
父母疼她,有一口吃的都先紧着她,冬天夜里把她揣在怀里暖着,偶尔从镇上换回一块糖,也会偷偷塞给她,自己半分都舍不得尝。袁兴华晚上歇了工,还会就着煤油灯,教她写自己的名字,教她认几个简单的字,跟她说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可这些好,都被村口那些闲言碎语,蒙上了一层沉甸甸的阴影。
她常常在挎着篮子挖野菜路过村口的时候,听到那些坐在老槐树下晒太阳的老太太们,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说她是个丫头片子,养得再好也是别人家的人,是袁家的累赘。
说老袁夫妻俩这辈子没儿子,就是老了没人摔盆送终的绝户。
那些话像一细针,扎进她小小的心里,可她嘴上从来不说,只是攥紧了手里的篮子,低着头快步走过去,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可那些话,还是在她心里种下了愧疚的种子。
她总觉得,是自己的到来,让爹娘被人戳脊梁骨,是自己占了家里本就不多的口粮,成了爹娘的负担。
这份愧疚,在母亲万秀涛怀上二胎之后,变得愈发深重。
七岁这年的春天,万秀涛怀了孕,孕吐反应格外厉害,吃什么吐什么,原本就单薄的身子,一天比一天瘦弱,脸色蜡黄,连走路都打晃。
那年的年景不好,去年秋收的粮食本就不多,开春之后更是青黄不接,家里的米缸见了底,每天能端上桌的,只有掺了野菜的窝头,和一碗清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
看着母亲连喝口米汤都要皱着眉往下咽,看着父亲袁兴华每天天不亮就下地活,晚上回来还要去河里摸鱼,想给母亲补补身子,却常常空手而归,袁珺瑶心里的愧疚,像水一样漫了上来。
她开始装作不饿。
每天吃饭的时候,母亲把窝头掰成两半,大的那一半塞给她,她都会摇着头推回去,说自己在外面挖野菜的时候已经吃过了,肚子饱得很,一点都不饿。
说完,她还会拍一拍自己的小肚子,装作吃得很饱的样子,咧着嘴笑。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挖来的嫩野菜,她全都洗净带回了家,自己只在坡上啃了几口又苦又涩的老菜叶子。
母亲给她盛的米汤,她也会偷偷倒回锅里,只留碗底一点点,抿一口就说喝完了,说自己不爱喝这个,让母亲多喝些补身子。
父母不是没察觉,好几次夜里,万秀涛摸着她饿得瘪下去的肚子,偷偷掉眼泪,把藏起来的窝头塞给她,让她偷偷吃了,别让别人看见。
可她每次都把窝头又偷偷放了回去,第二天早上,又出现在了母亲的碗里。
她总说,自己是姐姐,要让着肚子里的弟弟或者妹妹,要让娘吃好点,才能有力气生宝宝。
子一天天过去,她就这么靠着几口野菜,和偶尔偷偷啃一口的窝头硬撑着,身子越来越瘦,脸色也越来越苍白,严重的营养不良,让她比同龄的孩子矮了小半个头。
可她依旧每天笑着,帮家里活,照顾怀孕的母亲,从来没喊过一声苦,没叫过一声饿,也从来没把村口那些闲言碎语,和自己心里的愧疚,跟父母说过半个字。
一晃就到了夏天,地里的玉米叶子被晒得打了卷,万秀涛的预产期,也越来越近了。
也就是在这个夏天,袁家的土坯房里忙作一团,接生婆在里屋忙活着,邻居家的婶子帮着烧热水,袁兴华攥着一双满是老茧的手,在门口来回踱步,额头上的汗珠子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袁珺瑶扒着里屋的门框,小脸上满是紧张,一双大眼睛死死盯着门帘,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娘能平平安安,希望肚子里的弟弟或妹妹,能顺顺利利降生。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终于穿透了闷热的空气,炸响在小小的土坯房里。
接生婆掀开门帘,满脸堆笑地冲着门口的男人喊:“老袁!恭喜啊!是个带把的!母子平安!”
袁兴华瞬间红了眼,一屁股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积攒了多年的期盼和压力,在这一刻尽数释放了出来。
袁珺瑶也松了口气,扒着门框往里看,看着母亲苍白却带着笑意的脸,看着襁褓里那个小小的、皱巴巴的弟弟,心里既高兴,又松了口气。
她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说爹娘没儿子,再也不会有人说她是袁家的累赘了。
也就是在这个全家都沉浸在喜悦里的子,院门外,突然走来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天的头依旧毒辣,乡间的泥路被晒得硬邦邦的,起了一层细细的黄土,风一吹就漫天飞。
可这个人走在土路上,一身熨帖得体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连皮鞋底都净净的,没沾一点泥尘,和这个满是黄土和烟火气的村子,格格不入。
他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眉眼俊朗,气质温润,像城里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少爷,可身上又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出尘气息,像是山巅的云,水里的月,和这凡尘俗世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村里的土狗围着他汪汪直叫,却没一只敢真的靠近他,隔着老远就夹着尾巴,浑身发抖,像是看到了什么让它们本能恐惧的东西。
他就这么一步步走到了袁家的院门口,停下了脚步。
正在门口擦眼泪的袁兴华看到他,瞬间愣住了,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在满是补丁的裤子上蹭了蹭手上的汗,连话都不会说了。
他这辈子,走南闯北打过工,见过不少世面,却从没见过这么体面、这么有气质的人。
男人冲着他温和地笑了笑,声音清朗,像山涧的泉水,洗去了盛夏的燥热:“老乡你好,我叫马修,是做超自然现象研究的。”
“此次前来,是想找一个有眼缘的孩子,收做我的徒弟,带在身边培养,未来能安安稳稳过子,不用再受这田间地头的苦。”
袁兴华听得云里雾里,什么超自然现象,什么研究,他一时半会儿摸不透门道。
可他听懂了“带徒弟”这三个字,听懂了这个人,要带走他的女儿。
他几乎是立刻就摇了头,语气带着庄稼人的固执,也带着一个父亲的戒备:“不行,俺闺女不能跟你走。”
他这辈子因为家里变故,没能读完书,吃够了没文化的苦,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孩子们能读书、能走出去,可他绝不会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疼了七年的闺女,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马修也不生气,依旧温和地笑着,示意袁兴华进屋说话。
两个人进了里屋旁边的偏房,万秀涛也抱着刚出生的孩子跟了进去,三人关上了门,隔绝了外面的动静。
袁珺瑶抱着门框,竖着耳朵听,可隔着一扇厚实的木门,里面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她只能听到零星的几个词,听不清完整的对话。
她不知道的是,关上门的那一刻,马修脸上的笑意依旧温和,先不急着说事,而是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个深棕色的皮质证件本。
他双手递到夫妻俩面前,指尖轻轻翻开,里面贴着他的一寸免冠照片,盖着鲜红的钢印和国徽公章,烫金的字体印着“国家地质与超自然现象研究院 高级顾问”,下面还有一串正规的国家机构编号,纸张厚实,印刷精致,一看就不是街边能伪造的假证。
袁兴华双手接过证件,仔仔细细地翻看着。他虽然辍学多年,可当年读书的底子还在,上面的字他全都认得,也清清楚楚地知道,盖着国徽和正规钢印的证件,代表着什么。
他认得钢印,认得国徽,也认得上面的国家机构名称,更明白能拿到这种证件的人,绝不是普通人,更不是什么江湖骗子。
他把证件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才双手递还给马修,手心都出了汗,原本紧绷的脊背,不自觉地松了几分,心里的戒备也先卸了一半。
万秀涛也凑过来看了一眼,看着上面的照片和红章,眼里的疑虑也淡了些。
马修等他们看完,才不紧不慢地收回证件,目光落在袁兴华的脸上,语气依旧温和,却带着一种能看透人心的平静。
他开口说的话,没有先提带孩子走的事,也没有说腹中胎儿的性别,只轻飘飘的一句,却让袁兴华瞬间浑身一震,手里的水杯都差点没拿稳。
他说:“老乡,我看你是个实诚人,也是个重情义、肯牺牲的汉子。”
“人这一辈子,总有几件藏在心底的事,连枕边人都不肯多说,只敢在没人的时候,自己拿出来想一想,既觉得遗憾,又觉得当年的选择不亏,对不对?”
袁兴华的脸色瞬间变了,握着水杯的手微微发紧,没说话,只是抬眼看向马修,眼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万秀涛坐在一旁,抱着怀里的孩子,只当马修是在说场面话,没往心里去,只是轻轻拍着孩子的背,哄他睡觉。
马修看着袁兴华的反应,嘴角的笑意不变,又放缓了语气,说得更隐晦了些,字字句句,却都精准地戳中了袁兴华藏了三十多年的心事。
“三十多年前,你为了家里的亲人,放弃了自己的前程,撕了课本,退了学,用自己的一辈子,换了家人的出路。”
“这些年,你总觉得心里有遗憾,年年到了开学的子,都要翻出当年藏起来的半截铅笔,摩挲半天,可你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当年的选择,你从来没后悔过,我说的对吗?”
话音落下的瞬间,袁兴华的脸瞬间煞白,手里的水杯“当啷”一声撞在桌沿上,溅出了几滴热水,他却浑然不觉。
他死死地盯着马修,眼睛瞪得滚圆,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件事,是他这辈子藏得最深的遗憾和骄傲。
当年他成绩优异,是乡里最有希望考上高中、考上大学的好苗子,可家里突遭变故,他只能放弃学业,撑起这个家,供三姐读完了大学。
这件事,他跟妻子只提过一句辍学的缘由,却从没说过自己当年有多不甘心,也从没说过,自己至今还藏着当年用的半截铅笔,更没跟任何人说过,他从来没后悔过当年的选择。
就连他的三姐,都只知道弟弟为自己辍学,却不知道他这么多年,心里还藏着这样的心思。
眼前这个第一次上门的陌生人,却把这件事,说得一字不差。
这一刻,袁兴华心里最后那一点疑虑和戒备,彻底烟消云散了。
他终于确信,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有大本事的人,不是什么江湖骗子,更不是拐孩子的人贩子。
万秀涛坐在一旁,依旧没听出什么门道。
她只知道丈夫当年为了供三姐读书辍学,这件事她是知道的,只觉得马修是在说这件旧事,更不知道丈夫藏在心底的那些细节和情绪,自然也没察觉到丈夫此刻的心神巨震。
马修看着袁兴华的反应,便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也没有再多提这件事,只是适时地转了话头,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他说:“我知道,二位从怀上这一胎开始,就一直盼着能生个男孩,圆了心里的念想。”
“早在孩子还没出生,尚在娘胎里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一胎必定是个男孩,能遂了二位的心愿。”
夫妻俩再次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要知道,这年月乡下没有B超,连接生婆都不敢打包票胎儿的性别,他一个外人,竟然在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知道是个男孩。
有了之前那个秘密的铺垫,袁兴华此刻对他的话,已经没有半分怀疑了。
马修脸上的笑意不变,又放缓了语气,隐晦地补充了一句。
“而且我看这孩子的骨,是个有大造化的,未来天赋不俗,是能成大本事的人,绝不会困在这一方小小的村子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二位不用为他的前程发愁,他将来的路,会比寻常人宽得多。”
这话他说得隐晦,没有点破玄门和修炼的事,却足够让夫妻俩心神安定。
他们这辈子最大的两个心愿,一是儿女双全,二是孩子们能不用像他们一样,一辈子困在黄土地里受苦。
眼前这个有大本事的男人,不仅精准地说中了他们藏在心底的期盼,还笃定地告诉他们,他们刚出生的儿子,未来会有大本事、大造化。
也就是在这时,马修才缓缓开口,说起了带袁珺瑶走的事。
他语气诚恳,一字一句都说得清清楚楚:“我今前来,是看中了你们家的大女儿,这孩子合我的眼缘,我想收她做我唯一的亲传弟子。”
“我向二位保证,我会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疼,教她一身安身立命的本事,让她能读书识字,能看遍外面的世界,一辈子吃饱穿暖,不用再受挨饿受冻的苦,不用再听村里的闲言碎语,能堂堂正正地活出个人样来。”
“我每年都会给家里寄钱,足够你们母子三人衣食无忧,也足够让两个孩子将来读书上学,有更好的前程。”
“只要孩子想回来,随时都能回来看你们;你们想她了,也随时可以去看她,我绝不会拦着。”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精准地戳中了夫妻俩心里最软的地方。
袁兴华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读完书,没能走出这片黄土地。他比谁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机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能有一个光明的前程,不用再像他一样,一辈子困在地里,被人戳脊梁骨。
他们看着窗外那个瘦瘦小小的、总是装作不饿把吃的让给他们的女儿,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
他们疼女儿,可他们没本事,给不了女儿更好的生活,只能让她跟着他们在这穷村子里受苦。
跟着眼前这个有大本事的男人,女儿能走出这个小村子,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能读书识字,能不用再过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子。
更何况,他连他们两个孩子的前程,都看在了眼里。
夫妻俩沉默了很久,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决定。
等房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夫妻俩的眼睛都红了,看向袁珺瑶的眼神里,满是不舍,却又带着一丝松了口气的释然。
万秀涛冲她招了招手,声音带着哭腔:“狗剩,过来,到娘这里来。”
袁珺瑶乖乖地走了过去,被母亲拉着手,塞进了马修的手里。
万秀涛的手粗糙又温暖,攥着她的小手,反复叮嘱:“狗剩,到了那边,要听师父的话,要懂事,不要调皮,知道吗?”
“师父会给你饭吃,会教你读书写字,会让你过好子,你要好好学本事,不要辜负师父的心意。”
袁珺瑶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
她不知道爹娘和他在屋里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他那句戳中父亲心底的话,更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会发生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只知道爹娘让她听这个人的话,那她就听。
其实马修本不是什么超自然现象研究专家,更不是什么拐骗孩子的人贩子。
他是一名修士,还是玄门一流势力之一碧霞宗里最年轻的长老,在宗门长老席排行第九,更是凡尘俗世中修为已臻天花板的陆地。
相传在这个看似普通的凡尘世界里,隐藏着一条条蜿蜒流转的灵脉。
灵脉所过之处,灵气充盈,极少数天赋异禀的人,能感应到灵气的存在,将其吸纳进体内,淬炼己身,延年益寿,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神通伟力。
这些人,被称为修士。
千百年以来,修士们开宗立派,建山门,立规矩,形成了一个独立于凡尘俗世之外的世界。
这个世界,统称为玄门。
相比于凡尘俗世几十亿的庞大人口基数,能感应到灵气、适合修炼的人,少得可怜。
十万个人里面,能挑出来一个有灵、能吸纳灵气的好苗子,都已经是撞了大运的事。
为了不让玄门传承断绝,人才凋零,玄门各大宗立下规矩,每隔六十年,便会举办一次全玄门的收徒大典。
在这一甲子的时光里,各个宗门都会派出门下弟子,走遍天下的大江南北,搜罗适合修炼的苗子,提前收为弟子,好生培养。
等到收徒大典召开之时,再将弟子带到大典之上,正式入册,给一个玄门公认的名分。
碧霞宗是玄门一流势力里的领头羊,传承已有六千余年,底蕴深厚,高手如云,在玄门之中话语权极重,是无数修士心中敬仰的大宗门。
马修在碧霞宗,乃至整个玄门,地位都极高。
陆地之境,已是凡尘修士能触及的巅峰,举手投足间皆有移山填海之能,而他最令人称道的,便是那冠绝整个玄门的雷法。
可他这辈子,从未收过一个弟子。
碧霞宗有规矩,每位长老至少要有一位亲传弟子,承接自己的衣钵,也为宗门延续传承。
宗主和其他八位长老,催了他几百年,嘴皮子都快磨破了,说他一身通天本事,总不能就这么带进土里,总得找个传人。
马修被催得实在没办法,才借着搜罗苗子的由头,下山随便走走。
他原本只是想着,随便挑个看着顺眼的孩子,应付一下宗门的催促,完成宗门的任务就好。
他从不在意什么天赋异禀,什么万年难遇的灵,他自己已是陆地,就算徒弟的天赋平平,他也有本事护着她一世安稳,教她一身安身立命的本事。
可没想到,路过江苏这个小村子的时候,他隔着院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扒着门框、眼睛亮得像星星的小女孩。
女孩瘦瘦小小的,脸上沾着泥灰,可那双眼睛净得像山涧的清泉,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就那么一眼,他就觉得合了眼缘,心里莫名的舒服。
至于方才跟夫妻俩说的,关于刚出生的男婴的天赋与造化,不过是他随口点破,用来打消夫妻俩的顾虑罢了。
他活了四百年,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的骨,那男婴确实有几分修炼的天赋,可于他而言,本不值一提。
他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小村子,从来都不是为了那个尚未出生的男婴,只是为了这个合了他眼缘的小女孩。
所谓的应付宗门差事,不过是下山的由头。
只有他自己知道,能遇到这个看着顺眼的孩子,是他四百年修道生涯里,最合心意的一件事。
马修弯下腰,抱起了这个才到他肚子高的小女孩,动作放得极轻,生怕碰坏了她。
他脸上带着和蔼的笑意,柔声问道:“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窝在他怀里,有些拘谨,却没有害怕,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他,脆生生地回答:“我叫狗剩。”
“爸爸妈妈说,要我听你的话,你会给我饭吃,是真的吗?”
马修听到“狗剩”这两个字,愣了一下,随即有些哭笑不得。
他活了四百年,见过无数天纵奇才的修士,听过无数雅致好听的名字,却从来没想过,自己这辈子第一个徒弟,小名竟然叫狗剩。
他压下心里的哭笑不得,依旧温和地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狗剩这个名字,很结实,能护着你平平安安长大。”
“但你现在要跟我一起生活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师父,师父再给你取一个正式的名字,好不好?”
小女孩立刻用力点了点头,小脸上满是认真:“全听师父的。”
“师父让狗剩叫什么,狗剩就叫什么。”
马修看着她清澈见底的眼睛,沉吟了片刻,缓缓开口:“那以后,你就叫珺瑶,袁珺瑶,好不好?”
“珺是美玉,瑶也是美玉,这个名字,代表着你如同世间最纯粹的美玉一般,坚强、美丽、纯洁,永远不染尘埃。”
小女孩眨了眨眼,在嘴里反复念了几遍“袁珺瑶”这三个字,像是要把这个名字刻进心里。
随即,她用力点了点头,小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我喜欢这个名字,谢谢师父。”
只是没高兴多久,她的小脸上又泛起了浓浓的不舍,在马修的怀里不自在地动了动,似乎是被抱得有些不舒服,又似乎是心里放不下家里。
她小声地问道:“那师父,要带珺瑶去哪里啊?”
“我好舍不得爸爸妈妈,还有刚出生的弟弟。”
马修的心软了一下,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柔声安抚:“师父带你去一个很漂亮的地方生活,那里有吃不完的好吃的,有穿不完的新衣服,还有很多很多书,师父可以教你读书写字,教你很多很多本事。”
“只要珺瑶好好表现,好好学本事,以后随时都可以回来,看看爸爸妈妈和弟弟,好不好?”
袁珺瑶看着他温和的眼睛,感受着他身上让人安心的气息,犹豫了片刻,终是轻轻点了点头,小声应道:“好,珺瑶听师父的。”
马修笑了笑,凭空拿出了一张带着淡淡清香的湿巾,动作轻柔地给袁珺瑶擦着脸。
小女孩的脸上沾着不少泥灰,一道一道的,像个小花猫,被湿巾一擦,露出了底下白皙细腻的皮肤。
他擦完了脸,又给她擦了擦黑乎乎的小手,这才笑着问道:“珺瑶,怕高吗?”
袁珺瑶愣了一下,先是摇了摇头,随即又想起了村里最高的那棵老槐树,她爬上去的时候,腿都软了,又赶紧点了点头。
看着她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的可爱模样,马修忍不住轻笑出声。
他抱着袁珺瑶,温声说道:“那为师,便带你体验一下飞行。”
“你放心,有为师在,你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话音刚落,马修抱着袁珺瑶,双脚缓缓离地,凌空飞了起来。
他没有动用分毫真本事,只是用了最慢的速度,缓缓向上攀升,生怕快了会吓到怀里的孩子。
地上的土坯房、树木、田埂,都在视野里慢慢变小,直到飞到两千米的高空,他才缓缓停下了脚步。
袁珺瑶早就吓得闭上了眼睛,两只黑乎乎的小手,死死地攥着马修的衣服,指节都泛白了,小小的身体还在微微发抖,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她长到七岁,最高只爬过村里的老槐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飞到这么高的地方。
马修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声音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别怕,珺瑶,有为师在,不会有事的。”
“睁眼看看,有很好看的东西。”
袁珺瑶犹豫了很久,才颤抖着长长的睫毛,微微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是一片无垠的云海。
夕阳的金红色光芒,温柔地铺洒在连绵不绝的云朵之上,把一朵朵白云,染成了融化的金子、燃烧的晚霞,层层叠叠,无边无际,像一片波澜壮阔的金色海洋。
夕阳的光并不刺眼,温柔地裹着她,风从云海之上吹过,掀起一层层云浪,美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袁珺瑶看着眼前的景象,一时间彻底看呆了,连害怕都忘了。
她长到七岁,见过最高的东西是村里的老槐树,见过最美的东西是春天田埂上的小野花,从来没想过,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壮阔、这么美丽的景象。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么高的地方,她不仅没感觉到刺骨的寒冷,连一点风都感受不到。
那都是马修的功劳。
一个直径三米的透明灵气护罩,稳稳地笼罩着他们两个人,隔绝了高空的寒风和低温,把所有的危险,都挡在了外面。
他甚至连护罩里的气流都调整得恰到好处,温和得像春的风,不会让怀里的孩子有半分不适。
马修看着她眼里的震撼和向往,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些。
他没有告诉这个小家伙,若是他全力催动那98马赫的飞行速度,从这里到碧霞宗山门,连一息的功夫都用不上。
可他愿意为了她,把速度压到最慢,慢到足够让她看清天边的晚霞,看清脚下的山河,看清这个她从未见过的广阔世界。
他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别眨眼,为师要带你飞了。”
说完,马修抱着袁珺瑶,依旧维持着极缓的速度,化作一道柔和的流光,在无垠的云海之上,慢悠悠地向前疾驰。
袁珺瑶趴在他的怀里,看着不断倒退的金色云海,看着下方广袤无垠的大地,看着蜿蜒如银带的河流,看着连绵如卧龙的群山,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极其强烈的,对自由的向往。
她想飞得更高,看得更远,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
虽然马修的护罩隔绝了所有的风阻和颠簸,可小孩子的精力终究有限。
看着看着,困意便如同水一般涌了上来,袁珺瑶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窝在马修温暖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小脸上还带着没散去的震撼和向往。
发现怀里的小家伙睡着了,马修的动作放得更轻了。
他直接放出自己的精神力,化作一张柔软的大网,平托着熟睡的袁珺瑶,让她漂浮在自己身侧,睡得更安稳些。
直到这时,他才稍稍提了些速度,却依旧只动用了不到一成的修为,远不及那98马赫的万分之一。
于他而言,凡尘俗世的千里万里,不过是瞬息之间的事,可怀里这个刚认下的小徒弟,才是他此刻最该放在心上的珍宝。
夜深了,月上中天,清冷的月光洒在连绵不绝的群山之上。
一道极淡的流光,划破夜空,稳稳地落在了重重大山深处的一座圆形石台之上。
这里便是碧霞宗的山门,周围的每一座山峰上,都亮着星星点点的灯光,隐约能看到古色古香的殿宇楼阁,能看到身着道袍的弟子,在林间的小路上走动,让原本孤寂的深山,多了几分烟火气和活气。
流光散去,马修伸手接住了身侧漂浮着的袁珺瑶,重新把她抱进了怀里,动作轻柔得怕惊醒了她。
两个守在山门口的外门弟子,看到来人,脸色瞬间一肃,立刻快步上前,齐齐躬身行礼,动作恭敬到了极致。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见过九长老!”
“请问长老,需要我们通知宗主,您已经回来了吗?”
马修微微摇了摇头,声音压得很低,怕吵醒怀里熟睡的孩子:“不必了。”
“宗主还在闭关,冒然打扰怕是会误了他的大事。”
两个外门弟子连忙应下,偷偷抬眼,好奇地看向马修怀里抱着的熟睡的孩子。
他们在碧霞宗守了十几年,从来没见过素来清冷的九长老带任何人回山,更别说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娃娃。
两个人刚想开口询问,就被马修打断了。
马修的语气依旧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这是我外出寻来的亲传弟子,袁珺瑶。”
“她不是外门的人,明天一早,我会让总堂的人,给她登记入册。”
说罢,马修不再多言,抱着怀里的袁珺瑶,凌空而起,朝着群山深处的某一座山峰,飞了过去。
两个外门弟子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再次齐齐躬身,高声喊道:“恭送九长老!”
马修抱着袁珺瑶,很快就飞到了自己的山头附近。
空气之中,泛起了一圈淡淡的涟漪,那是笼罩着整座山峰的护山大阵,感应到了主人的气息,自动打开了通道。
只见这座山峰的山顶,被人硬生生削平,铺着平整的青石板,上面建着一栋三层高的西式别墅,白墙红瓦,带着一个种满了花草的庭院。
这栋现代感十足的别墅,和周围群山里那些古色古香的殿宇楼阁,显得格格不入。
马修活了四百年,古风的宫殿、洞府、竹楼,什么样的住处都住腻了,近代接触到了西式的别墅,觉得方便又舒服,便亲自出手,削平了山头,建了这栋别墅,当做自己的住处。
随着他落在别墅门口,厚重的实木大门,从里面自动打开了。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快步迎了出来,躬身弯腰,态度恭敬至极,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挑不出半分错处。
这个年轻人出身玄门苏李家,李家世代感念马修的救命与扶持之恩,早在三百多年前便立下祖训,全族上下世代侍奉马修,以能入长老身侧侍奉为荣。
李家祖制严苛,每一代都会从族中最优秀的子弟里,选出心性、能力、忠诚皆为顶尖的人,送到马修身边担任管家,全权打理长老的衣食住行与一应琐事。唯有等这一任管家培养出下一代能够完全承担侍奉长老职责的合格子弟,完成了传承交接,才能回归家族,正式继承李家家主之位,执掌全族。
眼前这个年轻人,便是李家这一代选定的侍奉者,已经跟在马修身边二十余年,行事沉稳妥帖,忠心不二,深得马修信任。
年轻管家看着马修怀里熟睡的小女孩,眼里闪过一丝掩饰不住的惊讶,却恪守规矩,不敢多问半句多余的话,只是垂首恭敬地询问:“老爷,这位小姐是?”
马修抱着袁珺瑶,一边往里走,一边随口说道:“我的亲传弟子,袁珺瑶。”
“你去收拾一间向阳的主卧出来,布置得适合七岁小孩子住,用品都挑最稳妥温和的,其他的事,之后再说。”
说完,不等管家回话,马修就抱着熟睡的袁珺瑶,径直上了二楼,走进了自己的卧室。
他动作轻柔地,把还在熟睡的袁珺瑶,放在了自己宽大柔软的床上,给她盖上了薄被。
小女孩睡得很沉,长长的睫毛垂着,小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意,似乎是做了什么好梦。
马修站在床边,看着她熟睡的脸,眼底泛起了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
这栋别墅装修低调奢华,地上三层,地下两层,外带一个宽敞的庭院,整座山头,连带着周围的几座辅峰,都是他的私产。
以前,这里只有他和管家两个人住,冷清得很。
从今天起,这里就有第三个人了。
他的徒弟,袁珺瑶。
这个在1983年盛夏降生的女孩,没有惊世骇俗的天赋,没有得天独厚的道体,只是凭着一眼的眼缘,成了碧霞宗九长老、陆地马修唯一的亲传弟子。
未来她会走出怎样的路,谁也不知道。
但马修知道,他这辈子,做过最合心意的决定,就是在那个盛夏的午后,走进了那个小小的土坯房,带走了这个叫狗剩的小女孩。
窗外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温柔地洒在房间里,落在熟睡的女孩脸上。
属于袁珺瑶的全新人生,从这一刻,正式拉开了序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