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六年夏,黄河如沸。包拯正巡察河北刑狱,忽见驿卒浑身泥浆扑跪阶前:“大人!商胡口昨夜决堤,陈襄大人…殉国了!”
包拯手中茶盏“啪”地碎裂——陈襄乃挚友,更是他力荐的治河能臣!
“备快马!去决口!”
商胡口已成人间地狱。浊浪吞噬三十里,浮尸挂树梢。河北转运使王逵指着堤上血迹:“陈大人醉酒巡堤,失足落水…”
“醉酒?”包拯掀开白布,陈襄额角青紫,“这伤也是失足撞的?”
仵作低报:“脑后钝器伤,入水前已亡。”
王逵强辩:“许是落石所伤…”
包拯突然从陈襄紧握的掌心抠出半张焦纸,隐约见“柳秸叁万束抵石料”字样!
“柳秸代石?”随行老河工惊呼,“这玩意堵小沟还行,怎能筑堤!”
暴雨忽至,包拯冲上残堤。浪涛中忽见一物沉浮——竟是捆扎的柳条束!捞起细看,束带印着“沈记木场”。
“沈富贵?”王逵脸色骤变,“定是这奸商以次充好!”
沈记木场却已焚为白地。焦尸中唯账房先生幸存,颤抖着交出暗格账本:“王…王大人逼陈大人签假单,陈大人不从…”
包拯翻至关键页:“六月廿三,收王逵银五万两,虚记青石三万方?”
账房点头:“昨夜沈老板焚账灭迹,被陈大人撞见…”
话音未落,衙外灾民咆哮如雷:“狗官滚出来!”
王逵的心腹混在人群中大喊:“就是包拯克扣河款害死陈大人!”
乱民冲垮府衙大门,展昭护包拯退入地窖。火光中,包拯盯着账本残页的“青石采自浚县”字样,忽道:“去浚县河滩!”
浚县滩头,采石匠跪地痛哭:“哪有什么青石!王大人只让挖鹅卵石应付差事!”
包拯俯身抓起把碎石:“鹅卵石不吸水,遇浪则溃…好个偷天换日!”
返程途中突遭伏击。杀手箭雨里,包拯肩头中箭仍攥紧碎石袋。展昭血战擒获首领——竟是王逵的副将!
“王逵在何处?”
“正…正在新堤主持祭祀…”
新堤“镇河大典”笙旗蔽日。王逵捧祭文高诵:“仰赖天恩…”
“仰赖贪官吧!”包拯厉喝登台,当众抖开碎石袋,“这就是你耗银百万的‘青石’?”
王逵冷笑:“包大人污蔑忠良…”
包拯突挥令旗:“开闸!”
上游闸门轰然开启,人工洪峰直扑新堤。众目睽睽下,堤基鹅卵石被水流卷走,柳秸捆四散如草芥!
“捞!”包拯剑指浊浪。
水鬼潜入旋涡,扛出三块刻字青石——最大那块赫然刻着“熙宁五年王逵监制”!
王逵瘫跪于地。包拯脚踏青石:“此石乃陈襄暗沉水底之铁证!你杀他灭口,可想过忠魂镇河,自会显灵?!”
紫宸殿上,包拯呈青石血证。王安石掀案大怒:“竟敢蛀空河防!”
司马光却道:“王逵该杀,但新法逼出贪腐也是实情…”
包拯捧出新制《河工三验疏》:“一验采石场,二验运输船,三验封桩库。每验需民夫、河兵、御史三方画押,缺一不可!”
皇帝朱批:“准!赐包拯尚方剑,总领河防!”
三年后新堤落成。十万灾民凿巨碑临河,上刻“包公堤”。碑成那夜,老河工见陈襄虚影揖拜堤上,随星辉隐入天河。
包拯抚碑轻语:“安澜非我功,是民心作石啊…”
[本案完]
**本案历史原型**:
商胡决口发生于熙宁四年(1071),宰相王安石力主“浚川杷”治河引发争议。本案融合熙宁七年河北转运使王广廉贪墨河工款事件,核心案情取材自《宋史·河渠志》及苏辙弹劾奏章。